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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物价比起之前的城市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妻子卖掉了所有首饰,却只换来半块面包。
为了活着,她不得不和那些女人一样,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。
只需要一块面包,甚至半块,就能和这个曾经的镇花共度春宵。
那个时候,他们依旧没有放弃。
想着等他养好身体,就离开这个噩梦一般的城市,前往南方。
他们在深夜里抱在一起互相安慰,说好了彼此不放弃。
再后来,她死了。
长期的营养不良,加上透支身体,让那个美丽的女人,瘦成了皮包骨头,再也接不到客人。
给他吃完最后一块面包,她选择在加大略街头,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从那以后的记忆,威尔士记不得了。
等他从浑浑噩噩中醒来,又来到了曾经的庄园。
这里已经荒芜,成为了土匪的据点。
土匪好啊,没吃的就抢,方圆几百里内,谁不怕他们。
要是早成为土匪,她也不用死了吧!
威尔士选择加入他们,因为他是土匪中唯一一个识字的人,很轻松就混成了三当家。
这个三当家,还不用出门办业务,只在据点里算算账就可以活的很好。
他又恢复了曾经的生活习惯,吃过午饭,出来晒下太阳。
只是,身边再没有了那个女人。
当然了,土匪么,女人是不缺的。
看上哪个,可以直接去抢。
今天一早,布里说是去附近的绿柳镇办下业务,带着一帮小弟和二当家就出去了。
中午,他正在晒太阳的时候,手下回来了,说布里和二当家都被杀。
威尔士心里其实没有太大波动,这年头你杀我,我杀你,再正常不过了。
只不过,他突然间发现,自己成了这帮人的头头。
心中在闪过一丝窃喜后,他立即带领剩下的人往山里撤。
老弱妇孺什么的,只会耽误他们的时间,还是丢在据点让他们自生自灭吧。
可是没想到,这次的敌人居然这么厉害。
不提那个单枪匹马堵住他们后路的胖子,前面这十九个人,也非同小可。
行走间,战阵没有一丝缝隙,绝对的百战精英。
他当即就下令,让所有人分开逃。
趁着他们逃命的功夫,威尔士把自己隐藏起来。
可是没想到,那个胖子居然这么厉害。
就像鬼一样,前一秒还在东面,下一秒就跑到了西面。
哪个人跑的最快,下一刻就会人头落地。
土匪们胆寒,只能乖乖投降。
“很好,你们互相监督,用衣服把对方捆起来。”
胖子丢开卷刃的斩马刀,大声对俘虏们喊道。
说完,他让路易斯他们监督俘虏互相捆绑的工作,自己骑着阿胶再次走进小树林。
威尔士感觉到有人再靠近,赶紧闭上了眼睛,放缓呼吸。
“喂喂喂,赶紧出来了,你这伪装能躲得过别人,可躲不过我逃跑小能手张扬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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